1.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材料的开发和生产;
3.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
4.促进电子信息推广应用;
5.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6.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7.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
8.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9.统计跟踪行业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10.负责分管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国防工业综合科
1.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机要、密码、档案、保密等工作;
2.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承担宣传、信访和平安建设工作;
3.指导行业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4.负责全市军工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报表统计分析;
5.负责民口军品配套生产单位沟通协调工作;
6.协助省国防科工局做好保障各军工集团公司完成年度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工作;
7.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工作;
8.做好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职工稳定工作;
9.帮助军工单位协调落实项目资金;
10.大力支持非军工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
11.参与组织民品项目的立项、评审、鉴定、验收工作;
12.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国家船舶建造质量监管法规、标准及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加强对船舶建造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船舶建造市场;
13.负责对三线调迁军工企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协调。
十五、民爆科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国防科工局关于民爆器材管理的政策法规及规章;
2.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和各县(市、区)销售企业的流通安全监管;
3.负责民用爆破器材专用设备厂的资格审查、申报和定点工作,参与民爆器材生产线和仓储设施新建、改造项目的申报和验收工作;
4.负责各县(市、区)签订和落实洛阳市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工作;
5.协调处理军工废旧炸药;
6.保证民爆器材生产、流通企业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