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正式会员在会员大会或会员大会特别会议上均有投票权。投票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或经至少三名正式会员或一名理事会成员的要求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会员大会所制订的有关规则,允许会员指定代表进行投票。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特别会议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有权根据四分之一以上正式会员的书面提议,召开会员大会特别会议,讨论不能延至下届会员大会处理的有关紧急事项。
第十八条 论坛理事会
1、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向会员大会负责;
2、理事会理事由论坛正式会员在会员大会上以简单多数通过方式产生;
3、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与会员大会同期在论坛总部所在地举行;
4、经三名以上理事提议,多数理事同意,理事长可应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
第十九条 理事会组成
1、论坛理事会由19名理事组成,第一届理事会的任期为5年,此后的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理事可连选连任,但任期不超过两届。理事会的选举,应考虑保持论坛政策方向和愿景实施的连续性;
2、17名理事从各国,特别是亚洲国家中具有影响力的前政要、高级官员、专家学者、企业界领袖等人士中选出,可连选连任,但任期不超过两届;
3、论坛秘书长和东道国首席代表为理事会当然理事;
4、理事会组成要注意地理区域均衡的原则,不得有4位以上理事来自同一国家或经济体;
5、理事会理事人数经会员大会批准后可进行增减。
第二十条 理事长和副理事长
1、理事会设理事长和副理事长;
2、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出席理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选举通过产生,候选人的产生,要注意地理区域均衡的原则;
3、副理事长由东道国首席代表担任;
4、第一届理事长及副理事长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以后的理事会任期为3年;
5、如若理事长因故无法担任其职务,副理事长应担任代理理事长,直至下一次理事会会议;该会议选举出的理事长之任期应为前任理事长余下之任期。
第二十一条 论坛理事会的职责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
1、对整个论坛的活动监督和管理;
2、审议由秘书处向会员大会提交的论坛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预算;
3、任命论坛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4、审议论坛章程修改议案;
5、批准论坛重大的规章制度;
6、决定会员大会的召开,并审议通过会员大会议程;
7、会员大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决议的产生
除本章程和有关规则另有规定外,理事会决议由出席理事会会议的全体理事以简单多数通过并生效。每个理事有一个投票权。理事会也可采取非会议形式对论坛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做出决议。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职责
理事长职责应为:
1、主持理事会会议和会员大会;
2、监督有助于实现论坛宗旨、促进论坛利益的中、长期计划和项目的制定;
3、经理事会授权,可代表论坛签署非协议性的、非约束性的和非行政性的往来文书和函件;
4、向会员大会报告理事会的工作;
5、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副理事长职责
1、协助理事长行使职责;
2、在理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为行使理事长职责;
3、支持和指导论坛及秘书处的日常事务;
4、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 秘书处
秘书处为论坛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论坛所有会议的筹备;
2、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3、准备论坛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预算,提交理事会审议;
4、负责论坛资金筹措和运作;
5、负责起草或修改论坛的规章制度,并报理事会批准;
6、负责会员入会、退会、日常联络等相关服务;
7、在研究培训院的协助下,组织起草并发表与论坛业务相关的经济预测;待研究培训院运转正常,这一职能就转移到研究培训院;
8、在研究培训院的协助下,负责为论坛年会、研讨会及其他专题会议提供智力资源;待研究培训院运转正常,这一职能就转移到研究培训院;
9、在研究培训院的协助下,为会员和其他合作方提供人力资源培训;待研究培训院运转正常,这一职能就转移到研究培训院;
10、在研究培训院的协助下,负责建立亚洲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工作网络及信息交流中心;待研究培训院运转正常,这一职能就转移到研究培训院;
11、负责理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务;
12、协助理事长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六条 秘书长
秘书长为论坛的法人代表、首席执行官并领导秘书处,任期三年,经理事会批准可延任,但任期不超过两任。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论坛的日常事务,对外代表论坛;
2、负责主持除论坛会员大会及理事会会议之外的论坛所有会议;
3、执行理事会批准的规章制度;
4、聘用、提拔及解聘秘书处职员;
5、提出调整秘书处职能部门或论坛办事处的议案,报理事会审议批准;
6、负责执行理事会委托或授权的其他事务。
第二十七条 副秘书长
经理事会决定,论坛设副秘书长若干名。副秘书长可由秘书长提名,并由理事会任免。如其他理事提名副秘书长,在提交理事会批准之前,应得到秘书长同意。副秘书长任期三年,经理事会批准可延任。
副秘书长职责如下:
1、负责论坛的日常事务,对外代表论坛;
2、负责主持除论坛会员大会及理事会会议之外的论坛所有会议;
3、执行理事会批准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职务终止
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在下列情况下终止职务:
1、提前三个月向理事长提出书面辞呈;
2、理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免职决议,在此情况下,其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3、无法履行其职务;
4、受到刑事处分。
第二十九条 研究培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