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薪如何缴税
“第13个月工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年底双薪”。在我国,“第13个月工资”在很多效益好的企业中普遍存在。它是跟国际接轨的一种方式。在国外,因为有圣诞节,国外企业会在年底给员工多发一个月工资,这就是“第13个月工资”的由来。不同的是,有的企业会在签订用人合同时跟职工约定,如果员工干满12个月,或者到年底时,员工才可以享受“第13个月的工资”;而有的企业则是在效益好的时候才给员工发放“第13个月工资”。
因为国家立法中并没有关于“第13个月工资”的任何规定,所以其给付的额度,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或者还是奖金,完全要根据企业和员工的约定,或者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
最近,上海某会计师事务所就因为派发“第13个月工资”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andy是这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一员。1月初,他领到了“第13个月工资”,但数量却比他预计的要少2000元。公司财务人员告诉他:“第13个月工资”应按普通工资的税率来计算。此刻,大家都开始抱怨起来。毕竟这是一家大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税法的东西不可能糊弄的了他们。一群“受害者”在一起激烈讨论后,一致认为公司将“第13个月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不合理。于是大家怀疑是不是存在什么猫腻,很多员工开始轮流找合伙人谈话。最终公司妥协了,为每位员工按年终奖的优惠算法,给每个人办理了税收返还。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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